市場監管總局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0年 第9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乳制品、飲料、食鹽、食糖、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方便食品、速凍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類食品1014批次樣品,檢出其中19批次樣品不合格,涉及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酒類。主要問題是,農獸藥殘留超標16批次,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2批次,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1批次。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上海、浙江、廣東、四川、貴州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遼寧省沈陽比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哈爾濱華闊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舍臻笨鮮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市場監管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廣東省東莞市鳳崗德成海鮮檔銷售的泥鰍,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培信海產品檔銷售的花甲,氯霉素和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鎮小陽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家興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小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北京京平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包裝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七)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福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八)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名尚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金豐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川省成都市宣漢縣惠利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金堂分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一)北京物美大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大興店銷售的、來自山東省壽光市金民果蔬專業合作社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十二)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彭州金彭東路分店銷售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三星鎮香蜀錦程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區吾悅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淡水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五)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長江街菜市場邱有軍水產門市銷售的牛蛙(活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六)北京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發北清路店銷售的、來自北京濤禹盛世商貿有限公司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天貓待見旗艦店(經營者為山西山藥旦派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山西山藥旦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如滿果脯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
(一)拼多多蒙古刀酒業專營店(經營者為內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在拼多多(網店)銷售的、標稱內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生產的草原烈馬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京東醉美之酒類專營店(經營者為貴州醉美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貴州國醬酒坊生產的黔英雄·熊貓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5月11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0年 第9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乳制品、飲料、食鹽、食糖、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方便食品、速凍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類食品1014批次樣品,檢出其中19批次樣品不合格,涉及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酒類。主要問題是,農獸藥殘留超標16批次,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2批次,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1批次。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上海、浙江、廣東、四川、貴州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遼寧省沈陽比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哈爾濱華闊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舍臻笨鮮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市場監管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廣東省東莞市鳳崗德成海鮮檔銷售的泥鰍,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培信海產品檔銷售的花甲,氯霉素和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鎮小陽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家興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小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北京京平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北京綠色安全農產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包裝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七)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福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八)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名尚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金豐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川省成都市宣漢縣惠利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金堂分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一)北京物美大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大興店銷售的、來自山東省壽光市金民果蔬專業合作社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十二)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彭州金彭東路分店銷售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三星鎮香蜀錦程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區吾悅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淡水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五)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長江街菜市場邱有軍水產門市銷售的牛蛙(活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六)北京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發北清路店銷售的、來自北京濤禹盛世商貿有限公司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天貓待見旗艦店(經營者為山西山藥旦派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山西山藥旦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如滿果脯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
(一)拼多多蒙古刀酒業專營店(經營者為內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在拼多多(網店)銷售的、標稱內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業釀造廠生產的草原烈馬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京東醉美之酒類專營店(經營者為貴州醉美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貴州國醬酒坊生產的黔英雄·熊貓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5月11日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4年計量標準現場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告(2024-11-12)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4年第三季度市場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4-11-08)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 26項國家計量比對結果的通告(2023-11-11)
- 2022年農業生產資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2023-04-12)
- 2022年化肥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