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組織申報第三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組織申報第三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函〔2024〕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的決策部署,圍繞國家戰略規劃布局進一步提升關鍵領域商業秘密保護水平,增強重點產業創新能力,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開展第三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主體
第三批創新試點以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直轄市市轄區(縣)為單位開展,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二、工作步驟
(一)試點申請。各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商業秘密保護工作情況和發展需求,自愿提出創新試點申請,認真準備申請材料(要求見附件)并提交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二)擇優推薦。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各地提交的創新試點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擇優上報市場監管總局。
(三)評估論證。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創新試點申請材料進行評估論證,選擇5—10個地方政府重視程度高、工作思路清晰、創新方向明確、重點產業優勢突出、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作為第三批創新試點地區。
三、工作要求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第三批試點工作,切實做好組織申報和初審把關,并在試點名單確定后加強跟蹤指導。 申請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積極爭取支持,切實做好創新試點申請工作。
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將推薦名單和申請材料通過“公文交換系統”報送至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
聯系人:價監競爭局 張國寧 010-82261263
附件: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申請材料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組織申報第三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函〔2024〕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的決策部署,圍繞國家戰略規劃布局進一步提升關鍵領域商業秘密保護水平,增強重點產業創新能力,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開展第三批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主體
第三批創新試點以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直轄市市轄區(縣)為單位開展,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二、工作步驟
(一)試點申請。各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商業秘密保護工作情況和發展需求,自愿提出創新試點申請,認真準備申請材料(要求見附件)并提交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二)擇優推薦。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各地提交的創新試點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擇優上報市場監管總局。
(三)評估論證。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創新試點申請材料進行評估論證,選擇5—10個地方政府重視程度高、工作思路清晰、創新方向明確、重點產業優勢突出、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作為第三批創新試點地區。
三、工作要求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第三批試點工作,切實做好組織申報和初審把關,并在試點名單確定后加強跟蹤指導。 申請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積極爭取支持,切實做好創新試點申請工作。
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將推薦名單和申請材料通過“公文交換系統”報送至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
聯系人:價監競爭局 張國寧 010-82261263
附件: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申請材料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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