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租出借的銀行和支付賬戶可能被用于賭博
近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金融領域六大典型涉賭案例及風險提示。為提高社會公眾防賭反賭意識,增強支付市場主體合規經營意識,防范和打擊跨境賭博資金交易違法違規行為,該協會從公安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公布的涉賭典型案例、央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案例、協會舉報調查案例中,梳理總結了金融領域典型涉賭案例的六大類型。
這六大類型主要包括:個人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被用于為賭博網站收款;個人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到境外參賭;犯罪團伙向境外賭博網站轉賣銀行卡和賬戶;非法“四方平臺”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服務;銀行和支付機構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犯罪分子將POS機移到境外為賭場套現。
根據協會通報的典型案例,多名個人因出租出借銀行卡、收款碼涉賭受到刑事處罰。
2020年3月,李某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收款碼信息。受網絡兼職賺傭金的利益誘惑,李某按照要求在“跑分平臺”上傳了自己的收款碼并繳納保證金,后“跑分平臺”將李某的收款二維碼提供給賭博網站使用。最終,該“跑分平臺”被公安機關查獲,李某因屬于詐騙案共犯,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洪某也因貪圖小利出售銀行卡被判刑。2016年7月,一男子在某中學門口求購銀行卡,洪某向其出售銀行卡7張,非法獲利3500元。之后,該男子因將銀行卡用于收取和轉移賭資被追究刑事責任,洪某也因向犯罪分子出售銀行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李某軍犯罪團伙則因收購銀行卡和支付賬戶收款碼為境外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服務被采取刑事措施。通報信息顯示,自2019年開始,李某軍多次以有償方式向親朋好友借用支付寶和微信收款二維碼,并將其提供給境外賭博網站用于轉賬。2020年后,李某軍又向親朋好友收購成套銀行卡(包括銀行卡、U盾、手機電話卡),并轉賣給境外不法分子。經調查,李某軍還發展了6名下線開展上述非法活動。目前,7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對于個人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被用于為賭博網站收款,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提示:個人參與“跑分”項目,本質就是出租、出借賬戶,存在資金損失、個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幫助犯罪等風險。向境外賭博網站轉賣銀行卡和賬戶,涉嫌為賭博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通報還顯示,2020年6月,某銀行因交易風險監測機制不健全,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等非法交易平臺提供條碼支付服務等違規行為被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20多萬元。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方面表示,根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銀行和支付機構從事收單業務,要嚴格按照“誰開戶(卡)誰負責”“誰的用戶(商戶)誰負責”的原則承擔客戶(商戶)管理的主體責任,因履職不到位導致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的,將被嚴厲追責。
近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金融領域六大典型涉賭案例及風險提示。為提高社會公眾防賭反賭意識,增強支付市場主體合規經營意識,防范和打擊跨境賭博資金交易違法違規行為,該協會從公安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公布的涉賭典型案例、央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案例、協會舉報調查案例中,梳理總結了金融領域典型涉賭案例的六大類型。
這六大類型主要包括:個人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被用于為賭博網站收款;個人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到境外參賭;犯罪團伙向境外賭博網站轉賣銀行卡和賬戶;非法“四方平臺”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服務;銀行和支付機構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犯罪分子將POS機移到境外為賭場套現。
根據協會通報的典型案例,多名個人因出租出借銀行卡、收款碼涉賭受到刑事處罰。
2020年3月,李某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收款碼信息。受網絡兼職賺傭金的利益誘惑,李某按照要求在“跑分平臺”上傳了自己的收款碼并繳納保證金,后“跑分平臺”將李某的收款二維碼提供給賭博網站使用。最終,該“跑分平臺”被公安機關查獲,李某因屬于詐騙案共犯,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洪某也因貪圖小利出售銀行卡被判刑。2016年7月,一男子在某中學門口求購銀行卡,洪某向其出售銀行卡7張,非法獲利3500元。之后,該男子因將銀行卡用于收取和轉移賭資被追究刑事責任,洪某也因向犯罪分子出售銀行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李某軍犯罪團伙則因收購銀行卡和支付賬戶收款碼為境外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服務被采取刑事措施。通報信息顯示,自2019年開始,李某軍多次以有償方式向親朋好友借用支付寶和微信收款二維碼,并將其提供給境外賭博網站用于轉賬。2020年后,李某軍又向親朋好友收購成套銀行卡(包括銀行卡、U盾、手機電話卡),并轉賣給境外不法分子。經調查,李某軍還發展了6名下線開展上述非法活動。目前,7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對于個人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被用于為賭博網站收款,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提示:個人參與“跑分”項目,本質就是出租、出借賬戶,存在資金損失、個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幫助犯罪等風險。向境外賭博網站轉賣銀行卡和賬戶,涉嫌為賭博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通報還顯示,2020年6月,某銀行因交易風險監測機制不健全,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等非法交易平臺提供條碼支付服務等違規行為被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20多萬元。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方面表示,根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銀行和支付機構從事收單業務,要嚴格按照“誰開戶(卡)誰負責”“誰的用戶(商戶)誰負責”的原則承擔客戶(商戶)管理的主體責任,因履職不到位導致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的,將被嚴厲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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