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雙11”網購1 號預警 警惕虛標價格等消費陷阱
11月1日,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雙11”網購1號預警》(以下簡稱《預警》),為消費者在購物中可能遇到的“虛標價格、低價拼團、退換貨問題、電商專供”等“消費陷阱”支招。
《預警》指出,很多大型家電在促銷期內常采用購買商品附送贈品的攬客方式,但一旦贈品出現問題,商家卻往往會以贈品不在商家的質量保證范圍內為由,予以拒絕保修。
“這類情況常常以‘買大家電送小家電’的形式出現,消費者購買冰箱贈送一個電飯煲,冰箱可以享受正常保修、退換貨服務,而電飯煲卻被明確規定不能享受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保修的‘三包’規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指出,商家此舉與法律相違背。
據蒙慧欣介紹,《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網絡促銷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銷售、附贈的商品,應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不得銷售、附贈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所以,附贈的商品,應提供“三包”服務。
“雙11”期間,價格也是吸引消費者的重要因素,但是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在調查中發現,部分商家借著價格促銷的名頭來進行價格欺詐,先漲價后降價,甚至有的商家降后價格比原本的銷售價格還要高。
據蒙慧欣介紹,先漲后降套路出現的類型包括:虛構原價、虛構優惠折扣、隨意標注價格等,建議消費者多作比較、保存證據、依法維權。
同時,為緩解“雙11”當天的平臺壓力,一些電商以預售的形式進行分流。但《預警》指出,部分“預售”行為存在貓膩,部分商家在其預售的商品中以“不明朗”的方式限制商品退換或者規定“定金不退”。
蒙慧欣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須說明理由。“預售”中的上述不合理約定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為避免后期網絡維權帶來的諸多不便和周期長等問題,建議在網購時仔細閱讀規則,并提前咨詢店家是否能退換商品并保存證據。
當下低價拼團的模式比較流行,《預警》指出,部分拼團平臺充斥著產品質量差、售后服務差的問題,而且由于一般購物金額不大,消費者往往不會積極維權。對此,蒙慧欣提醒消費者要警惕拼團購物中存在的陷阱,所謂的“一元拼大獎”,大多是商家騙取下載量的慣用手法,不僅不能買到想要的商品,反而可能被商家騙取個人信息。
一箱同品牌的紙巾網店便宜一二十元?一件同品牌同款的服裝網店價是實體店價的1/3?今年“6.18”期間,“電商專供”問題被廣泛關注。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顯示,目前“電商專供”商品存在3種情形,即同款不同質、同牌不同質、盜用品牌,應當區別認定。蒙慧欣表示,“電商專供”商品一般是價格較低而品質稍遜的商品,一般在服裝、電器、鞋帽、箱包等品類較多,消費者要擦亮眼睛。
10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學習貫徹《電子商務法》、規范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針對往年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主要存在的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刷單炒信”、限制商家選擇平臺等問題,要求網絡經營企業切實履行好網絡經營主體責任。
蒙慧欣表示,“雙11”期間,電商們五花八門的促銷廣告,容易讓消費者沖動消費。建議消費者不要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警惕價格陷阱,建議網購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銷活動的細則,并注意留存促銷活動的截圖和商家作出承諾的截圖等資料,避免權益受損。
11月1日,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雙11”網購1號預警》(以下簡稱《預警》),為消費者在購物中可能遇到的“虛標價格、低價拼團、退換貨問題、電商專供”等“消費陷阱”支招。
《預警》指出,很多大型家電在促銷期內常采用購買商品附送贈品的攬客方式,但一旦贈品出現問題,商家卻往往會以贈品不在商家的質量保證范圍內為由,予以拒絕保修。
“這類情況常常以‘買大家電送小家電’的形式出現,消費者購買冰箱贈送一個電飯煲,冰箱可以享受正常保修、退換貨服務,而電飯煲卻被明確規定不能享受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保修的‘三包’規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指出,商家此舉與法律相違背。
據蒙慧欣介紹,《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網絡促銷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銷售、附贈的商品,應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不得銷售、附贈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所以,附贈的商品,應提供“三包”服務。
“雙11”期間,價格也是吸引消費者的重要因素,但是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在調查中發現,部分商家借著價格促銷的名頭來進行價格欺詐,先漲價后降價,甚至有的商家降后價格比原本的銷售價格還要高。
據蒙慧欣介紹,先漲后降套路出現的類型包括:虛構原價、虛構優惠折扣、隨意標注價格等,建議消費者多作比較、保存證據、依法維權。
同時,為緩解“雙11”當天的平臺壓力,一些電商以預售的形式進行分流。但《預警》指出,部分“預售”行為存在貓膩,部分商家在其預售的商品中以“不明朗”的方式限制商品退換或者規定“定金不退”。
蒙慧欣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須說明理由。“預售”中的上述不合理約定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為避免后期網絡維權帶來的諸多不便和周期長等問題,建議在網購時仔細閱讀規則,并提前咨詢店家是否能退換商品并保存證據。
當下低價拼團的模式比較流行,《預警》指出,部分拼團平臺充斥著產品質量差、售后服務差的問題,而且由于一般購物金額不大,消費者往往不會積極維權。對此,蒙慧欣提醒消費者要警惕拼團購物中存在的陷阱,所謂的“一元拼大獎”,大多是商家騙取下載量的慣用手法,不僅不能買到想要的商品,反而可能被商家騙取個人信息。
一箱同品牌的紙巾網店便宜一二十元?一件同品牌同款的服裝網店價是實體店價的1/3?今年“6.18”期間,“電商專供”問題被廣泛關注。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顯示,目前“電商專供”商品存在3種情形,即同款不同質、同牌不同質、盜用品牌,應當區別認定。蒙慧欣表示,“電商專供”商品一般是價格較低而品質稍遜的商品,一般在服裝、電器、鞋帽、箱包等品類較多,消費者要擦亮眼睛。
10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學習貫徹《電子商務法》、規范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針對往年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主要存在的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刷單炒信”、限制商家選擇平臺等問題,要求網絡經營企業切實履行好網絡經營主體責任。
蒙慧欣表示,“雙11”期間,電商們五花八門的促銷廣告,容易讓消費者沖動消費。建議消費者不要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警惕價格陷阱,建議網購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銷活動的細則,并注意留存促銷活動的截圖和商家作出承諾的截圖等資料,避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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